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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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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8-20 10:35:00  浏览:

各系部、分工会:

请根据《“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开展2020-2021学年度“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限定的比例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

二、根据学院决定,“师德模范”两年评选一次,本次不予推荐。

三、各类优秀人员推荐名单请于8月25日前发组织人事处邮箱。

四、被推荐人材料在学院下文确定后报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21年8月18日

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修改)

(责任编辑:公共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