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8-20 10:35:00 浏览:
各系部、分工会:
请根据《“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开展2020-2021学年度“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限定的比例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
二、根据学院决定,“师德模范”两年评选一次,本次不予推荐。
三、各类优秀人员推荐名单请于8月25日前发组织人事处邮箱。
四、被推荐人材料在学院下文确定后报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21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公共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