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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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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印刷业务和电子卖场采购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7-20 13:25:00  浏览: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2021年5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印刷业务和电子卖场采购工作,经2021年7月19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学院印刷业务和电子卖场采购相关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落实。

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后勤服务中心为各部门设立电子卖场子账号。各部门指派专人(兼职)负责本部门电子卖场子账户的申请和保管使用。子账号统一申请完毕后,后勤服务中心将统一安排操作教学指导,对各子账号进行管理及业务指导。

二、电子卖场采购金额上限值为2000元(不含固定资产采购、印刷品),由各部门通过子账号按规定自行采购。

三、由于实行电子卖场采购后,每一笔采购均会自动生成电子卖场合同及成交通知书,因此合同签约量增加很多,而现行的合同审批制度均需由院长签约,合同审批按原程序审批不变,合同签约建议根据合同项目金额大小,院长授权相关领导在合同签约上签字即可,即2000元以下授权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2000—30000元授权使用部门分管领导签字,30000元以上院长签字。

四、由学院党政办印刻一枚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同专用章,并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五、科研经费报账要走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存在事后补办采购手续的情况。建议科研部告知有科研项目的老师,如报账经费中可能会出现采购项目,请及时按采购程序办理。

六、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贯彻“从严控制、厉行节约”的原则,所有超过1000元的固定资产采购,都必须经由后勤服务中心进行统一采购和资产入库登记,经后勤服务中心分管资产、招标采购副主任确认签字后,财务处才予以签字报账。

七、印刷品采购,根据衡阳市审计局2020年审计意见,要求我院印刷品必须进行统一集中采购。2020年11月学院通过政府采购已定点印刷供应商。请各部门将领导审核批准的印刷计划须先交由后勤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后再进行下一个流程。如采购项目已列入2021年招标印刷清单的,则由后勤服务中心和使用部门商榷安排供应商进行印刷;未列入2021年招标印刷清单的,采购办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定点的四家印刷厂进行招投标采购。所有印刷品报账财务处凭后勤服务中心分管资产、招标采购副主任在印刷品相关凭据上审查签字后才予以签字报账。

(责任编辑:公共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