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业务,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各二级学院确定青年教师名单,并为其选配指导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等。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导师配备情况、培养计划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