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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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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质学院网站管理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23-03-02 15:34:36  浏览:

第一条 为了保证部门网站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人文素质学院网站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

第三条 人文素质学院网站中对外发布信息内容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指定的信息发布人员进行上传发布。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人文素质学院网站进行或从事危害校园网安全及上传发布违法信息和破坏网络安全等。

第五条 人文素质学院网站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指定网络管理员所拥有,用户口今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六条 严禁在人文素质学院网站上使用、上传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文素质学院网站上传播、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第八条 违反第二条、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的行为一经证实,将直接上报学校校园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外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违反第四条相关规定的,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部门、个人,根据学校网络管理规定予以外理,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学院或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九条 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外罚。


保卫处网络监管人员:李运祥

保卫处网络管理人员:肖斌